有些当事人协议离婚时约定夫妻共同的一些债务归配偶承担,这个债务就跟自己没有关系了。其实攀枝花私人调查机构搁得平律师提醒这是一个知识误区。所以今天要跟各位解释的是离婚时哪些算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即使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依旧可以要求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债务;当然,偿还之后,一方可以再根据双方的约定向另一方追偿。但是搁得平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当事人无辜被负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请大家记好以下几条建议。
如出具借条或交付借款时在场、所借款项汇入配偶的银行账户、配偶方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归还借款等,都是有可能被认定夫妻双方存在举债的合意。所以搁得平律师建议,尽量避免使用自己的资金账户接受配偶单方举债的借款或者以自己的银行账户帮配偶归还借款本息。
避免在自己不清楚情况的《借条》《欠条》《借款协议》《还款计划书》《担保协议》等债务确认文件上签字。如果你签字了,不论签字的位置是借款人、保证人、还是见证人都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当然,搁得平律师还需要提醒你在不了解不了解债务的情况下,也不要通过电话或面谈(避免被录音)、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确认债务金额。
如果发现夫妻一方一旦染上赌博、吸毒等恶习时如果不想马上离婚,搁得平律师也建议你尽快对资产做一个隔离,可以在保证自己及其他家人人身及经济安全的情况下,再帮助该方慢慢解决恶习、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