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的家庭共同财产之中的大头可以说非房子莫属,因此离婚分家之时,房屋的分割问题也成为大多数人关注的重点。针对不同的家庭情况,攀枝花离婚取证公司搁得平律师根据不同情况来分析一下夫妻名下房产应该怎么分?
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以协议为先,协议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种,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愿意竞价的,由出价最高者取得房屋所有权。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如果房屋登记在另一方或双方共同名下的,可以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办理过户手续。搁得平律师提醒一点如果房屋存在抵押贷款的,则需要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或清偿贷款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实务之中,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但价值认定有争议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另外,对于存在购房贷款的房屋分割,一般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都会判决该方承担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再以扣减之后的净价值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以拍卖方式分割房产的,需要进入执行程序,会产生执行费用、评估费用、拍卖费用,同时网络司法拍卖房产的起拍价基本是参考价的百分之七十。搁得平律师提醒,除非是双方实在无法共同合意出售房屋,否则是不建议申请拍卖、变卖的。
最后一种情况,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愿意按份共有的,由法院判决份额并保存共有状态。按份共有房屋一般是双方为了子女就读或户口等问题而选择的一种方式,搁得平律师也见过有些离婚不离家的夫妻会选择该方式,分割清楚财产问题,但是为了抚养子女等原因选择共同居住。